2014年3月16日上午,內蒙峰業員工30余人參加了岱電組織的《安全生產法》的宣傳學習,本次主講老師是黃幼茹老師,黃老師是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委員會秘書長,教授級高工。
黃老師首先從2015年安全是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攻關之年、全面深化改革關鍵之年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開局之年、全面從嚴治黨強化之年開始,一直到《安全生產法》從2002施行到2014年全面修改到新的實施;內容貫穿《安全生產法》立法目的,到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、重大決策和法律制度,新安全法修改由原來的97條修改為114條內容,增加了17條,修改了59條,而其中詳細說明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、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、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等。體現了國家“依法治企、依法治安”的民本性、民生性的安全夢;同時國家主席習近平同志提出的“總體國家安全觀”的概念;血的教訓決不能再用血的代價去驗證。
通過本次學習,對內蒙峰業員工起到了極大的教育意義,使大家對新安全法的:1個宗旨(以人為本、安全發展)、1個方針(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)、11項基本制度、30項新規定有了全新的認識。
員工在認真聽講